2017年武汉市公益性物业公司公开选聘 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

发布者:魏山发布时间:2017-06-09浏览次数:1209

、单位简介

为推动“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”,促进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留下来、干起来,根据《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实施“红色引擎工程”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》(武发〔2017〕5号)精神,拟面向武汉地区公开选聘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,选派到各区属公益性物业公司从事物业服务管理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:

、招聘岗位及要求

选聘条件

(一)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

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组织纪律观念强,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;

2、热心基层服务岗位,乐于做基层群众工作,有较强的吃苦精神;

3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。其中,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面向武汉地区高校选聘,往届高校毕业生目前应在武汉市居住或工作;

4、一般应为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,特别优秀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报名;

5、年龄30周岁以下(1986年7月1日后出生),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
6、具备选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受理应聘

1、受到党纪、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,正在处分(罚)期间的;

2、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;

3、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;

4、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未满两年的;

5、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。

选聘程序

(一)网上报名。应聘人员2017年6月8日9:00至6月12日12: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(www.whptc.org),点击“网上报名”提交应聘申请,上传有关资料,确保信息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未按要求上传资料的,将不能通过审核。

(二)报名确认。应聘人员2017年6月10日9:00至6月14日12: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,进行网上报名确认。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,视为自动放弃。

(三)基础能力测试。测试时间为2017年6月17日(星期六)上午9:00-11:00,采取笔试方式,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。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,请于2017年6月15日9:00至6月17日9:30,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(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)。笔试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。

(四)组织面谈。根据基础能力测试成绩,按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谈的人员。面谈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方式,了解考生的仪态形象、口头表达、逻辑思维、综合分析能力和服务基层意愿等情况。

(五)组织考察。按基础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谈成绩计算总分,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。考察组与考察对象毕业学校、居住地或现工作单位联系,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其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情况,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拟选聘对象。

(六)体检、公示。对拟选聘对象安排集中体检,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。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选聘资格,可根据总分和考察情况递补;不宜递补的,减少选聘计划。体检合格的,在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。

(七)岗前培训。岗前培训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,培训结束后,结合个人填报志愿和相关原则分配到各区。全市统一培训后,各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岗位实训。

(八)签订合同。选聘大学生到岗后,各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、公益性物业服务企业和选聘大学生“三方”共同签订聘用合同,聘期3年。人事档案由区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集中代理,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。

(九)待遇保障。选聘大学生薪酬待遇不低于当年同类大学毕业生平均工资标准,落实“五险一金”,享受“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”住房保障、户籍落户等政策。对表现优秀、业绩突出、群众公认的选聘大学生,可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时予以优先考虑,为基层干部队伍培养后备力量。

其他事项

1、本《公告》由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、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

2、本次选聘工作基础能力测试、资格复审、面谈、体检、考察、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可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。

三、联系方式

报考咨询电话:027-82401051、82402534(传真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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